我们都知道,div+css是新兴技术,我们追求新技术不是错,但钻牛角尖就分歧错误了,用div也没错,确实有良多好处,但切不可成了div的偏执狂。 始终坚信,做网站就四个字:“内容为王”。做公司,也是四个字:“开源节流”。其它的,都是虚的。 目前尚无任何证据证实用div可以更轻易被搜索引擎收录,也许这个只是存在于夸姣的想象中。 下面说几点误区: 误区一:用div可以更轻易被搜索引擎搜索到 大家都说DIV的网页结构排版精简代码,但是用DIV替换TABLE所节约的代码又被CSS(样式)所占用,而这些样式大多用于控制DIV的排版网页结构排版。一旦 css犯错,后果不堪设想。而且,狂热的追求把几十K的页面再缩小一倍,完全没必要,大家都知道,一个网页打开,真正占带宽的不是网页本身,而是图片, flash等,一个页面100K,可能需要下载的图片,flash,视频有几M之多。现在硬件发展速度远超软件发展速度,带宽也徐徐不是题目。狂热追求代码的精简是舍本逐末。 误区二:div+css可以精简代码 查阅一下W3C的匡助文件,没有发现W3C抛却了table定义,而且利用table制作的页面也一样可以通过W3C效验,事实上,跟随网页从产生到现在,table一直都是尺度的W3C定义。 误区一:W3C尺度就是摒弃一切表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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